消息面上,监管部门昨日对互联网行业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开出罚单。经查,上述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广东财经了解的,其中涉及滴滴出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8起,涉及阿里巴巴6起,涉及腾讯5起,涉及苏宁2起,涉及美团1起。以此计算,滴滴出行将被罚款400万,阿里巴巴被罚300万,腾讯被罚250万,苏宁被罚100万,美团被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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