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违规向部分客户收取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二、未经客户同意违规办理短信收费业务;
三、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在开发、投产、维护、后评估等方面存在缺陷及不足;
四、向监管机构报送材料内容不实;
五、未在监管要求时限内报送材料;
六、未按监管要求提供保存业务办理相关凭证。
银保监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1.401116万元,罚款437.677425万元,罚没合计449.078541万元。
此前报导:邮储银行因信用卡业务违规被处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市分行因未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信用卡业务监督、未有效核查信用卡申请人信息、对异常用卡风险管控不到位、员工行为排查流于形式、漏报信用卡案件信息的行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人民币。
同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市分行还有多名相关人员被罚。该行刘春华任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市分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期间,对邮储银行白山市分行漏报案件信息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予以警告;时任邮储银行白山市分行法律合规部和案件报送工作分管副行长的张洪春期,对邮储银行白山市分行漏报信用卡案件信息行为负有领导责任,被予以警告;单健任职邮储银行白山市分行行员期间,对邮储银行白山市分行漏报信用卡案件信息负有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
中国邮储银行长白县支行的一正一副两行长也因对信用卡风控管理不到位被处罚。其中,韩静任职中国邮储银行长白县支行行长期间,对异常用卡风险管控不到位、员工行为排查不深入,对相关员工协助他人冒领信用卡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予以警告;刘春福任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白县支行副行长期间,未能履行好员工行为管理等职务工作要求,对相关员工违规办理信用卡案件负直接管理责任,被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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