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审行政判决书近日公开,法院认为,引证商标“小米米”,已不再成为诉争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广东财经了解到,判决结果为,就第28014542号“小米”商标提出的申请驳回复审请求重新作出决定。企查查App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今年5月新增多条司法案件,涉及案由均为商标行政管理(商标),经办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小米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判决书显示,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申请的29673851号英文“MIX”商标被驳回。另外,小米公司就“Redmi”品牌的恶意抢注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上诉,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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