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推广安排: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12个省(区)首批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第二批推广安排: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广东财经了解到,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将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发放。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除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之外,公安部早些时候宣布,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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