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银行业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受理金控公司设立申请的点评—因地制宜,加速落地
银行|央行受理两家公司的金控设立申请,标志着金控监管正式进入执行实施阶段。根据时间表推演,未来2 个季度或步入金控设立集中申请阶段,最早金控牌照或于年内发放,同时金控资本和杠杆水平等核心监管要求亦有望在6 个月内加速落地。金控监管,对于核心金融业务为主营的主体影响较小,部分纳入金控范围的平台主体或面临资本补充和业务经营转型。
最新消息:
央行受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申请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受理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申请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二、申请事项: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三、受理日期:2021年6月4日
四、发起人或主要股东及所持股份: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3.16%;财政部、持股33.43%。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拥有实质控制权,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如下特点:
1.集团控股,联合经营。集团控股是指存在一个控股公司作为集团的母体,控股公司既可能是一个单纯的投资机构,也可能是以一项金融业务为载体的经营机构,前者如金融控股公司,后者如银行控股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等。
2.法人分业,规避风险。法人分业是金融控股集团的第二个重要特性,指不同金融业务分别由不同法人经营。它的作用是防止不同金融业务风险的相互传递,并对内部交易起到遏制作用。
3.财务并表,各负盈亏。根据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控股公司对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报表的意义是防止各子公司资本金以及财务损益的重复计算,避免过高的财务杠杆。另一方面,在控股公司构架下,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责任,仅限于出资额,而不是由控股公司统负盈亏,这就防止了个别高风险子公司拖垮整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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