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统计局: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17560061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2397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136088人,增长68.46%,年平均增长率为5.35%。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5]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6]6424556户,集体户1062594户,家庭户人口为14480695人,集体户人口为307936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2人增加0.13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包括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包括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2010年数据取自《汕尾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鹅埠镇、小漠镇、鲘门镇及赤石镇的数据,其余10个区数据取自《深圳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5]历次人口普查数据中1982年、1990年及2000年的数据不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

  [6]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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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1个区(包括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区)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分区人口

  11个区中,人口超过200万人的区有3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区有4个,少于100万人的区有4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区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81.63%。

  表2-1 各区人口

  二、分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1个区的人口均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区依次为:龙岗区、宝安区、龙华区、南山区、光明区,分别增加2094616人、1837637人、1149412人、707481人、614382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2010年数据取自《汕尾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鹅埠镇、小漠镇、鲘门镇及赤石镇的数据,其余10个区数据取自《深圳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3]指各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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