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APP显示,5月6日,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对象为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单立军,案号为(2020)京0105执37144号,申请人为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饿了么关联公司)。
据限令正文显示,2020年12月2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因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申请限制高消费。
此前,饿了么关联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名称侵权起诉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一审判决书公开。饿了吗公司被法院判处立即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饿了么”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并赔偿拉扎斯网络科技公司1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更名为饿不饿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后于同年11月更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
此前报道:
4月14日消息,根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饿了么)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令其赔偿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经济损失80000元。
温州市中院认为,饿了么员工要求涉案商户关闭其在美团外卖平台上的网络店铺,强迫其与饿了么平台签订独家合作协议,遭拒后登录商户账号关闭其在饿了么平台上的店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恶意明显,损害了商户的商业利益,使消费者的选择权严重受限,严重妨碍、破坏美团外卖等其他外卖平台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
法院判决,拉扎斯公司温州分公司(饿了么)的上述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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