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通知》中涉及住建领域的部分热点问题,成都市住建局进行了解读。

  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如何建立?

  答:将先期重点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的二手住房实际成交价格进行梳理,逐步形成区域网格化的二手住房参考价格,定期在市住建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用于指导二手房市场买卖、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如何规范经纪机构挂牌二手房价格?

  答:经纪机构不得受理及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挂牌价格,社会化网络信息平台要配合做好技术管控。

  如何加强对违反公序良俗、规避限购政策行为的监管?

  答:对“借名买房”(代持)等行为,将采取限制相关当事人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参加我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等措施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重点梳理:

  1、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

  2、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全面实施“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

  3、加强住房交易管理,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4、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该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该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该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

  5、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定期在市住建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6、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各项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自媒体及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

  7、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发布虚假广告、借名买房、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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