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抵押给债权为债务担保,房屋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这样抵押权才会设立。债务人清偿欠款后,抵押人需要注销房屋抵押登记,那么民法典中怎样办理房产证解除抵押?广东财经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如何办理房产证解除抵押

民法典对如何办理房产证解除抵押没有规定,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出现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已经实现等情形时,抵押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注销抵押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中如何办理房产证解除抵押

二、行使抵押权的注意事项

抵押权人在通过起诉或仲裁来实现担保物权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但是担保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担保权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3年内行使担保物权,该“3年”应为担保物权的法定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债权人可以就主合同纠纷和抵押合同纠纷一起提起诉讼,但应遵守主债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此时以债务人和抵押人为共同被告。

3、抵押权人可以在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内单独就抵押权的实现提起诉讼,此时以抵押人为被告。

4、抵押权人提起诉讼应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抵押权人自抵押物被扣押之日起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孳息用于支付收取孳息的费用、主债权利息、主债权,但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5、抵押权人享有的只是将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以得价款并就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所得价款如无特别约定应按先后顺序偿还: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利息、主债权。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民法典对如何办理房产证解除抵押没有规定,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出现可注销抵押的情形时,抵押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广东财经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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