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的自我定位是全球两个专注于短视频和直播内容形式的大型视频社交平台之一。在招股书中,根据艾瑞咨询提供的数据,快手又多了两个标签:
一个是世界第二大短视频平台——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九个月,平均日活跃用户为 2.759 亿人,而世界最大的短视频平台(抖音)的平均日活跃用户为 4.262 亿人;
一个是世界第二大直播电商平台——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九个月,其直播电商商品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2040 亿元,第一名为是一家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淘宝直播),其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2500 亿元至 3000 亿元。
但是,对于快手来说,其变现方式,主要是来自于直播。
快手于 2016 年推出直播业务,并且于 2016 年开始变现;此后多年,直播业务成为快手的主要收入来源。
数据显示,快手在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全年的直播收入占比分别为 95.3%,91.7% 和 80.4%;而在 2019 年和 2020 年的前九个月中,直播收入占比分别为 84.1% 和 62.2%——可见直播收入对于快手营收的高度重要性。
快手的另一个变现方式,是广告——数据显示,快手在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的全年广告收入占比分别是 4.7%,8.2% 和 19%;而在 2019 年和 2020 年的前九个月中,广告收入占比分别是 15.6% 和 32.8%。
另外,快手的其他营收来源包括电商、网络游戏和其他增值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 2020 年前九个月,快手其他收入的营收占比为 5%,将近 23.34 亿元,这其中包括电商直播的营收——需要注意,同期,快手电商直播业务的交易额为 2041 亿元,但快手从中获利的比率不到 1.2%。
所以说,目前来看,快手变现,电商靠不住,还得靠直播。
然而,在 2020 年 11 月 12 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出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标明了相关直播业务的登记规定、打赏限额、未成年人限制、人员审核、内容标签等诸多规定。
对此,快手在更新后的招股书中承认,用户虚拟打赏消费限额最终可能对其直播业务收入和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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