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对于房屋居住来说是要具有一定的保障才可以的,现在的房价涨的越来越快了,很多时候人们买房都是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的,有了房屋才有安全感。那么在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规定怎样的呢?下面由广东财经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是怎样规定的

二、居住权具体是指哪些权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一般来说居住权人是依法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但是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定才可以的,如果产生纠纷就不好了。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广东财经网相关律师。

风险声明:本文用于提供财经信息与知识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交易邀请或收益保证。历史稿件中的数据与规则可能已发生变化,请结合发布日期并以权威机构最新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