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办理结婚登记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证明已经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民法典无产权证房屋离婚时如何认定?广东财经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无产权证房屋离婚时怎样认定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房产证的,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无产权证房屋离婚时怎样认定

二、以夫妻名义同居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实际中,夫妻共同财产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财产主体

为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并且,因为当前难以认定事实婚姻,所以以夫妻名义同居,一旦无法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财产取得时间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如果是在婚前,那么即不属于。所以,以夫妻名义同居取得的财产,其实可能会被认定为婚前财产。

3、财产来源

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夫妻名义同居,以下即为同居财产: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根据以上,以夫妻名义同居取得的财产,如果结成的事实婚姻未得到法律认可,比如一般自1994年2月1日以后结成的事实婚姻将难以被认可,所以便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就算没有房产证的,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等分割。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广东财经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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