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男女结婚后,往往不会和父母一起居住的,但有些夫妻还会和父母一起居住。而居住的房屋有可能是父母出资购买的,那么民法典婆家的房子我有没有居住权的?广东财经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婆家的房子我有居住权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所以婆家的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的,就不享有居住权。

民法典婆家的房子我有居住权吗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对婆家的房屋有没有居住权,要看房屋所有人是否设立居住权而定,如果没有设立居住权的,当事人就不享有居住权。如果设立了居住权,就依照合同约定享有居住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广东财经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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