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集团发布公告称,12月26日,蚂蚁集团接受了金融管理部门的约谈。蚂蚁集团会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整改工作组,全面落实约谈要求,规范金融业务的经营和发展。
蚂蚁集团将积极对照和落实监管要求,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源,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健全公司治理、梳理相关业务和机制、提升法律法规意识和水平、扩大开放共赢力度和范围、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提高业务经营的合规水平和社会责任意识。蚂蚁集团已立即着手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并将在过程中及时寻求监管的指导。
在全力保证业务合规的同时,蚂蚁集团会加强业务风险管控,保持业务连续性和服务质量。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两不加、两不降」原则:不增加消费者成本、不增加金融机构等合作伙伴成本;不降低消费者服务体验、不降低风险防范标准和要求。
蚂蚁集团感谢金融管理部门对于公司的指导和帮助。我们将利用此次契机,夯实企业合规发展的根基,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遵从金融监管的前提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服务小微,通过发展金融科技助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普惠性,并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蚂蚁集团面临五大整改 需合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蚂蚁集团需提供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意见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蚂蚁集团”)在被二次约谈后,已宣布成立工作组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于12月26日联合约谈了蚂蚁集团,并提出五项整改要求。
包括,一是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交易透明度,严禁不正当竞争。二是依法持牌、合法合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保护个人数据隐私。三是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确保资本充足、关联交易合规。四是完善公司治理,按审慎监管要求严格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五是依法合规开展证券基金业务,强化证券类机构治理,合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蚂蚁集团依托下属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商诚小贷”,“借呗”业务主体)和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小微小贷”,“花呗”业务主体)开展互联网消费贷款的资产证券化业务。
目前,蚂蚁集团两家小贷公司在交易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即ABS),需严格遵循证监会关于资产证券化发行、交易和信息披露等业务规则,同时,交易所在受理审核前,蚂蚁集团需提供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对发行额度的备案意见。
“蚂蚁科技旗下的小微小贷公司和商诚小贷公司,作为消费金融领域的重要参与方,成为了ABS市场的重要发起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邓大为表示,蚂蚁集团两家小贷公司发起的ABS产品的基础资产为个人消费类贷款,与其他类型相比有自己的特点。他解释称,个人消费类贷款一般具有单笔金额小、期限短、同质性强、分散度高等特点,是较适合证券化的资产类型之一。同时,个人消费类贷款由于没有抵质押或保证等担保措施,一旦发生违约,并没有抵质押物或第三方担保可以追索,因此个人消费类贷款信用风险相较有抵押的贷款类型高。
“不过,得益于蚂蚁生态系统形成的协同效应以及领先的风控科技能力,蚂蚁ABS产品的基础资产表现平稳。”邓大为表示,今年以来交易所ABS市场发行规模突破1万亿元,其中消费金融资产已经成为ABS市场重要的基础资产类型。
据他介绍,蚂蚁ABS产品采用了优先级/次级、循环购买等结构设计。其中,优先级/次级分层结构是证券化产品中最常用的一种内部信用增进方式。通过对证券端进行分层设计,将基础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等特征重新分配,从而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对于证券化产品的需求。截至目前,蚂蚁ABS存续产品运行总体平稳,优先级和次优先级证券兑付正常。
今年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和《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跨省展业、杠杆率、联合贷款、单户贷款余额、股权管理等方面对小贷公司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其中,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获悉,上述新规发布以来,证监会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保持沟通,强化了监管协调。在此基础上,证监会指导交易所、基金业协会等单位严格按照监管新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蚂蚁集团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工作。
“小贷新规的出台,短期内,或将对小贷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从长期看,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降低系统性风险。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行业政策等变化对小贷公司经营的影响。”邓大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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