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辛选官方微博发布说明称,辛选接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燕窝事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会以积极的态度去履行责任并做相关整改。辛选表示,近期已对内部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刻反省和自查,在品控和管理上,正在推进如下升级管控举措:成立质量专家委员会;完善审核流程,提高供应商和产品导入门槛;针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信息与卖点信息,升级审核机制,以确保产品能够被真实准确地展现给消费者。
据百度百科资料,广州辛选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2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辛有志,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清扫、清洗日用品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婴儿用品批发;婴儿用品零售;通讯终端设备批发;食品添加剂批发;食品添加剂零售;钟表批发;钟表零售;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酒类批发;酒类零售;保健食品批发(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乳制品批发;乳制品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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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广州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介入,依法依规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通报称,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涉事直播间的开办者,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仅凭融昱公司提供的“卖点卡”等内容,加上对商品的个人理解,即对商品进行直播推广,强调商品的燕窝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实属性为风味饮料,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淘宝店“辛有志专属店”的经营公司。
以下为全文:
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01关于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调查处理情况
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翊公司”)作为涉事直播间的开办者,受商品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昱公司”)委托,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时大漂亮”通过快手直播平台推广商品“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仅凭融昱公司提供的“卖点卡”等内容,加上对商品的个人理解,即对商品进行直播推广,强调商品的燕窝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实属性为风味饮料,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02关于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的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和翊公司直播期间投放的商品购买链接,是融昱公司在天猫平台开设的“茗挚旗舰店”,消费者点击上述链接可直接进入该网店购买涉案商品,收款和发货等行为均由融昱公司实施。据此,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涉案商品的销售主体是融昱公司。
融昱公司为和翊公司直播活动提供的“卖点卡”,以及在天猫“茗挚旗舰店”网店发布的内容,均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涉案商品产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检,融昱公司销售的“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的13个项目,符合GB 2760-2014、Q/DZXY 0010S-2020、GB 14880-2012要求,但该商品标签存在瑕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我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引导行业自律,促进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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