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所,也是农民最后的退路。

  眼下,不少进城买房的农民正为宅基地犯愁。

  “农村父母去世后,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51个税提醒,明确了!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对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

  自然资人议复字〔2020〕089号

  焦点内容如下:

  一、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二、关于房屋交易、纳税、登记简易办理问题

  法规政策对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有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0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以下简称国办8号文)规定“2019年底前,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2020年底前,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登记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条例第17条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办8号文规定,我部加强部门协同,通过信息、流程或人员集成,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2019年印发了个人、企业和机关单位26种不动产登记流程优化图,指导各地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统一程序,绘制并公开本地流程图;2020年,我部联合税务总局、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多部门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目前,全国98%的市县均已公布流程图,1500多个市县已经实现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近2500个市县已经实现了“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国大部分市县已经基本完成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方便企业群众办理业务。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办8号文,加快“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促进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切实便民利企,力争2020年底前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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