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油期货申报费怎么收?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我所将自2020年12月23日交易时(即12月22日晚夜盘)起对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

  一、适用对象

  当日在棕榈油期货合约上成交手数超过600手、达到收费标准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

  做市商做市交易免收申报费。

  二、收费标准

  申报费按日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申报费=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棕榈油期货合约上的下单手数×当日收费标准

  当日收费标准

  委托成交比(OTR) 信息量 OTR≤1 OTR>1

信息量≤1000笔 0 0

  1000笔 0 0.01元/手

  信息量>1500笔 0.01元/手 0.02元/手

  其中,信息量=下单笔数+撤单笔数

  委托成交比(OTR)=下单手数/成交手数-1

  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对其下单笔数、撤单笔数、下单手数、撤单手数和成交手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三、收取方式

  当日结算时,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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