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交所发布公告称暂缓蚂蚁集团科创板上市。随后,蚂蚁集团港股发布公告称,同时进行的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版上市亦将暂缓。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11月5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申请科创板上市已获上交所受理。本次IPO,珠海冠宇拟发行股份不超过约1.58亿股,计划募集约32.49亿元,用于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料显示,珠海冠宇主要从事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布局动力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无人机、汽车启停系统及电动摩托等领域。
此前上交所称:“你公司原申请于2020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近日,发生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总经理被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监管约谈,你公司也报告所处的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等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可能导致你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条等规定,并征询保荐机构的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暂缓上市。你公司及保荐人应当依照规定作出公告,说明重大事项相关情况及你公司将暂缓上市。本所将与你公司及保荐人保持沟通。”
【证监会:避免蚂蚁仓促上市是对投资者和市场负责任的做法】11月4日消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蚂蚁集团暂缓上市答记者问表示:蚂蚁集团暂缓科创板上市是上交所依法依规做出的决定。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约谈和近期金融科技监管环境的变化,可能对蚂蚁集团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属于上市前发生的重大事项。避免蚂蚁集团在监管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仓促上市,是对投资者和市场负责任的做法,体现了敬畏市场、敬畏法治的精神。相信这一决定将有利于资本市场长远发展,有利于增强境内外投资者的信任和信心。
按照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的看法,科技股的投资“不是主题跟风”,而是围绕着核心资产、核心国产供给、信息消费的主脉络来进行。“不投机纯粹概念股,”该机构认为,从5G基础建设、到电子半导体材料,再到软件应用、娱乐化、AI化集成,整个科技股的投资具有连贯性。而随着科创板、创业板等科技新股供给不断增多,主核心资产、进口替代、应用爆发等细分领域投资均存在着投资机会。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1月5日晚,上交所就蚂蚁集团暂缓发行答记者问。上交所表示,蚂蚁集团及其联席主承销商于11月5日联合公告,决定暂缓发行拟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股票。这是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上交所尊重并支持该决定,将与有关方面一起协助做好退还认购资金等工作。在蚂蚁集团上市前发生的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约谈,及近期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对蚂蚁集团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形下,上述决定的作出是对市场和投资者负责任的做法。11月3日,上交所已作出暂缓蚂蚁集团上市的决定,本次发行暂缓后,上交所将依法依规审慎处理蚂蚁集团后续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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