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 消息: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活动。其中,近年来新兴的网络直播带货也被纳入了监管范围。办法明确:网络直播带货必须提供回看功能,网店不得通过删除差评、好评前置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表示,目前不少主播带货存在“货不对板”的情况,主播在直播间介绍的商品和消费者收到的货存在不符的情况。但是很多消费者没有及时保存截图。而且很多视频是即时性的,消费者无法找到销售时的回放,导致维权或退货时存在一定困难。
此外,新规还明确禁止"刷单""删差评""虚构现货"等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刷单,删差评,或利用虚假的标价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使用虚假的广告宣传,不得有虚构现货、虚假预订、虚假抢购等虚假营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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