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人去世如何做预告登记
1、产权人去世做预告登记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确认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凭法院开具的协助执行公函实现预告请求权;携带双方身份证明、房屋买卖登记申请书、已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产权人配偶去世可以子女继承
1、住房要看产权人是否婚姻期间取得住房,如果是,不管登记人是他还是配偶,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死者名下只有一半产权,另一半归配偶所有。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要按照法律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死者名下房产份额。
2、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取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广东财经网咨询专业律师。
风险声明:本文用于提供财经信息与知识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交易邀请或收益保证。历史稿件中的数据与规则可能已发生变化,请结合发布日期并以权威机构最新资料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