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显示,涉案商标为小米公司注册的域名相关图形商标,法院查明,由他人注册的小米商标目前已被撤销,且小米公司获得MI商标转让。判决结果为撤销小米公司域名图形商标的驳回复审决定书。行政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第9927567号“小米”商标(引证商标一)因连续三年未使用,经撤销复审二审诉讼程序,现已被撤销。国际注册第1331842F号“MI”商标(引证商标二)已转让给原告。上述事实,有诉争商标和引证商标商标档案、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笔录等在案佐证。广东财经了解到,法院认为,鉴于本案引证商标一已被撤销,引证商标二已转让至原告,诉争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已发生变化,并已影响案件审理结果,法院据此撤销被诉决定。被告应当在新的事实基础上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但案件受理费仍由原告承担。法院判决如下:一、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346743号《关于第25990705号“小米xiaomi.comMI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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