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可以抵押的财产之一,抵押房屋要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设立。而在民事诉讼中,申请人可以对房屋申请财产保全,那么有房产证的抵押担保如何判决的?广东财经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有房产证的抵押担保怎么判

房屋抵押后,并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判决,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人败诉后,需要执行房屋的,抵押权人对房屋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有房产证的抵押担保怎么判

二、房地产抵押消灭的情形

(一)因抵押的房地产灭失且无替代物而消灭

房地产抵押权乃物权,作为其标的物之房地产因自然灾害、公用征收等原因而灭失时,房地产抵押权自无法继续存在而消灭。

房地产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因此,当房地产灭失时,如果有赔偿金、保险金或补偿金,则房地产抵押权及于该赔偿金、保险金或补偿金,房地产抵押权并不消灭。

(二)因被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

依中国立法,抵押权相对于主债权,具有绝对的附从性。房地产抵押权与被担保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房地产抵押权也消灭。

被担保债权可因如下原因而消灭:⑴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全部之清偿;⑵债务人对房地产抵押权人亦存在债权并符合抵销条件时,其债权相互抵销;⑶房地产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因继承、合并等而发生混同,房地产抵押权人与债务人成为一人;⑷房地产抵押权人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三)因房地产抵押权实现而消灭

如前所述,房地产抵押权实现是房地产抵押权担保功能实现的最后环节。房地产抵押权实现,房地产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自然消灭。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所以房屋有抵押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判决,抵押权人对房屋拍卖款有优先受偿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广东财经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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