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的财产,在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动产是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合法的不动产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而不动产产权可以转移的,那么持有不动产权证书能不能转移登记?广东财经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持有不动产权证书能否转移登记

持不动产权证书可以转移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但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如身份证明、契税完税证明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持有不动产权证书能否转移登记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审查要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要件是否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与登记要件记载是否一致;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是否有查封和抵押;

4、买卖房屋等不动产,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义务人与预告登记权利人是否一致;

5、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价款的,是否已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6、因法院、仲裁委员会的判决、裁决转移不动产的,是否已提交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7、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是否已提交继承公证材料。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动产,可以办理转移登记,但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如不动产产权转移证明材料、完税凭证、身份证明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广东财经网进行咨询。

风险声明:本文用于提供财经信息与知识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交易邀请或收益保证。历史稿件中的数据与规则可能已发生变化,请结合发布日期并以权威机构最新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