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房屋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的经济补偿,被征收人取得安置房后,要办理产权登记后,才取得安置房的所有权,办理过户登记需要提供一定材料,那么民法典中安置房什么时候办理房产证?广东财经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安置房多久办理房产证

被征收人取是安置房后,就可以申请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办理首次登记时,要提供产权归属材料、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二十四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中安置房多久办理房产证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

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

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是否可以获得补偿,要先确定是否为违法建筑。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即属于违法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5、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6、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所以若是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以上的违法建筑,那么还是可以要求拆迁补偿。

比如实际中许多宅基地建房就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违法建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被征收人取得安置房后,就可以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申请时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等资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广东财经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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