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垃圾分类9月起强制实行,对混合收运企业最高处罚50万元
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深圳垃圾分类从自愿自觉迈向法治规范,由“倡议时代”步入“强制时代”。对于个人,如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拒不改正,最高处200元罚款;对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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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深圳垃圾分类从自愿自觉迈向法治规范,由“倡议时代”步入“强制时代”。对于个人,如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拒不改正,最高处200元罚款;对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