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0〕28号 )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要求,特制定《青海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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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要求,特制定《青海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
8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聂殿光通报了我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情况。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我
青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补发工作完成
根据青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1月1日起,为全省企业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