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凡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下同)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认定时间以《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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