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建商品房销售认筹户数不得超准售房源1.5倍】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济南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新建商品房认筹(购)行为,开发企业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认筹的户数不得超过准售房源(住宅项目不包括储藏室)的1.5倍。同时,带装修商品房交付样板房自集中交付之日起1个月内不得拆除、出售。交付标准样板房确需拆除的,应提前向公证机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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