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李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李琳在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存在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李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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