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大庆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出租房管理的通告》,要求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房屋出租人要严格履行出租房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详细询问了解承租人的籍贯、旅居史、健康状况等信息,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来自疫情中高风险以及市内外其他重点地区的承租人。 除了黑龙江省大庆市,鹤岗市也于1月17日发布了类似的通告,要求房屋出租人要严格履行出租房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得将房屋出借给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承租人。房屋出租人对承租人信息,尤其是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承租人信息知情不报、瞒报、漏报,造成疫情传播隐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仅是黑龙江省,其他的省市包括山西省运城市、江西省丰城市等地也纷纷发布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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