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须知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请本人或单位经办人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资料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原件(由原参保单位出具,加盖公章);

  (2)解除劳动合同文件或商调函复印件。

2、请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若符合转移条件,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请本人或单位经办人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由参保单位出具,加盖公章,具体见附表);

  (2)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劳动合同或调令。

2、若符合转移条件,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对接转移接续业务。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发回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省外转入还需核查转移资金是否到账)确认无误后将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附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社会保障号

 

 

 

 

 

 

 

 

 

 

 

 

 

 

 

 

 

 

 

 

原个人编号

 

户籍所在地

 

转出地所在地区名称

转出地社保机构行政区划代码

 

转出地社保机构名称

 

转出地地社保机构联系电话

 

转出地社保机构地址

 

转出地社保机构邮政编码

 

 

 

 

 

 

 

 

参保单位(章):

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社会保障号”:中国公民填写公民身份号码;外国人或港澳台人员赶写所在国家或地区代码(三位英文字母,如德国为DEU,丹麦DNK)和有效证件(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港澳台人员通行证》)号码,中间空一格。

2、“落款”栏:“参保单位”和“申请人”,二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