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老保险补充缴费新政策。广东省户籍非深圳户籍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的地方是深圳,深圳市连续缴费5年以上,但达到法定标准后每月仍未能达到基本养老金要求退休年龄。(只要在退休前连续支付5年......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深圳补充养老保险的新政策是什么,让我们来看看小编。

2020年深圳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一.延交条件
1.广东省户籍的非深圳户籍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但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只要在退休前有一次连续缴费5年的记录即可,不一定要在退休年龄前连续交5年;)
2.深圳户籍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有一个月以上的在深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
3.非广东省户籍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地为深圳,且在广东省参加养老保险累计满10年以上。
二.延缴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
1.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
2.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
3.延期继续缴费满5年后仍不足15年的。
三.所需资料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4.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行、工-行、建-行、农-行之一,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请人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提供人事档案(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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