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宾中央银行(BSP)已批准将数字银行划分为一种新的银行类别,与现有银行类别区别开来。
在新框架下,数字银行被定义为通过数字平台和/或电子渠道提供端到端金融产品和服务,不设实体分支机构的银行。
菲律宾央行行长Benjamin Diokno表示:“数字银行将在数字金融生态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我们认为这些银行是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扩大菲律宾公民获得广泛金融服务渠道的额外助力,这使我们更接近目标:到2023年,至少50%的总零售支付交易实现数字化。”
菲律宾央行表示,在数字银行框架下,申请人应具备健全的数字治理、安全强大且有弹性的技术基础架构、有效的数据管理策略和实践。
考虑到数字银行面临与传统银行相同的财务风险,因此菲律宾央行将对数字银行施加适用于其他类型银行的相同审慎要求,并做出了新调整。
数字银行的最低资本额不得少于10亿菲律宾比索(合2080万美元),申请费为25万菲律宾比索,牌照费为1250万菲律宾比索。外国个人和非银行公司可以持有数字银行40%的表决权股股票,外国银行最多持有100%的表决权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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