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蒙商银行公告称,根据包商银行接管组2020年4月30日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以下简称“430公告”),蒙商银行已依法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

公告表示,客户的资金安全、交易安全不受影响,业务正常办理。客户原在包商银行开立的账户及持有的借记卡、存单、存折等交易介质可继续使用,也可到蒙商银行营业网点免费更换新的交易介质;客户持有的原包商银行信用卡可继续使用,也可申请蒙商银行发行的信用卡。

关于对公贷款及投资类业务,蒙商银行将与客户签订债权转让相关协议,或通过公证送达、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告知。关于个人贷款类业务,在430公告基础上,蒙商银行将通过短信通知等方式进一步告知,请予以关注。

此前,11月23日,银保监会正式“官宣”,原则上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在当日裁定受理包商银行破产清算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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