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国家给农村的一大福利,一般情况下农村户口的朋友都会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未雨绸缪总不会错的,谁知道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什么情况不予以报销的呢?
农村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农村人口的一项重要医疗保障,目前在全国的农村范围内得到大面积的实行,并且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但是很多的农村老年人口对于合作医疗,报销的范围并不是完全清楚。

2020年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按照赔偿规定,赔偿额为55%,每人每日不超过40元。没人每年补偿限额为100元,年度补偿额不足100元,余下部分会累计下一年使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的时候必须出示身份证与合医卡,进行网络刷卡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疗费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使用普通门诊年度补偿金额(100元)以后,全年发生未结报门诊医药费用的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门诊医药费用按照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不成限额为15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2、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疗就诊入院,参加农村合作医疗需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的时候,由所在医院按照补偿相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以及以上的医院发生住院医药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者出院以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财政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3、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①起付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市外医院600元,市区二甲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400元,市内其它定点医院100元。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
②补偿比例。如何补偿范围在起付线以上医疗费用,二甲医院按75%补偿,定点医院按90%补偿。经转院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市区二甲医院补偿比例的80%补偿,未经转院到市外医院就诊的按区二甲医院补偿比例的70%补偿。务工(探亲)参照转院到市外定点医院的标准予以补偿。每人每年累计补偿最高限额200000元。
什么情况不予以报销的呢?
1、如果在医疗制度未制定的医院看病就医,因此产生的医药费不能报销。合作医疗只在相关规定的医院内才能报销,否则是一分钱都不能报的。还有就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也不能报销。
2、工伤、车祸等等属于第三方赔偿的情况,还有一种就是由于个人违法而造成的事故,例如打架、交通违规等等情况,造成的医药费用不能报销。
3、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自行转院治疗,这种情况也不能报销。
4、在医院产生的一些额外费用,比如营养费、冷暖气费、救护费等等,这类费用也不能报销。
5、由于自身原因,比如整容、塑身、镶牙、器官移植等等就医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也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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